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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电子信息系统接地规范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3/3 阅读:391

电子信息系统接地规范

电源线路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电源线路不宜采用架空线路。
2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采用TN交流配电系统时,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必须采用TN—S系统的接地方式。
3 配电线路设备的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应符合表5.4.1-1规定。电子信息系统设备配电线路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及电子信息系统电源设备分类示意图如图5.4.1-1和图5.4.1-2所示。
表5.4.1-1    配电线路各种设备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
设备位置
电源处的设备
配电线路和最后分支线路的设备
用电设备
特殊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设备
耐冲击过电压类别
IV类
III类
II类
I类
耐冲击过电压额定值
6kV
4kV
2.5kV
1.5kV
 
 
4 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应安装通过Ⅰ级分类试验的开关型浪涌保护器或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作为第一级保护;第一防护区之后的各分区(含LPZ1区)交界处应安装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使用直流电源的信息设备,视其工作电压要求,宜安装适配的直流电源浪涌保护器。
5 浪涌保护器连接导线应平直,其长度不宜大于0.5m。当电压开关型浪涌保护器至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10m、限压型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小于5m时,在两级浪涌保护器之间应加装退耦装置。当浪涌保护器具有能量自动配合功能时,浪涌保护器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受限制。浪涌保护器应有过电流保护装置,并宜有劣化显示功能。
6 浪涌保护器安装的数量,应根据被保护设备的抗扰度和雷电防护分级确定。
7 用于电源线路的浪涌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参数值宜符合表5.4.1-2的规定。
 
表5.4.1-2   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标称放电电流参数值
雷电
保护
分级
LPZ0区与LPZ1区交界处
LPZ1与LPZ2、LPZ2与LPZ3区交界处
直流电源标称放电电流(kA)
第一级标称放电电流*
(kA)
 
第二级标称放电电流(kA)
 
第三级标称放电电流(kA)
第四级标称放电电流(kA)
10/350μs
8/20μs
8/20μs
8/20μs
8/20μs
8/20μs
A级
≥20
≥80
≥40
≥20
≥10
≥10
B级
≥15
≥60
≥40
≥20
 
直流配电系统中根据线路长度和工作电压选用标称放电电流≥10KA适配的SPD
C级
≥12.5
≥50
≥20
 
 
D级
≥12.5
≥50
≥10
 
 
注: SPD的外封装材料应为阻燃型材料。
*:第一级防护使用两种波形的说明见规范条文说明。
 
 
信号线路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出建筑物的信号线缆,宜选用有金属屏蔽层的电缆,并宜埋地敷设,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电缆金属屏蔽层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机房的信号线缆内芯线相应端口,应安装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及电缆内芯的空线对应接地。
2 电子信息系统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应根据线路的工作频率、传输介质、传输速率、传输带宽、工作电压、接口型式、特性阻抗等参数,选用电压驻波比和插入损耗小的适配的浪涌保护器。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参数应符合表5.4.2-1、5.4.2-2的规定。
表5.4.2-1       信号线路(有线)浪涌保护器参数
缆线类型
参数要求
参数名称
非屏蔽双绞线
屏蔽双绞线
同轴电缆
标称导通电压
≥1.2Un
≥1.2Un
≥1.2Un
测试波形
(1.2/50μs、8/20μs)混合波
(1.2/50μs、8/20μs)混合波
(1.2/50μs、8/20μs)混合波
标称放电电流(kA)
≥1kA
≥0.5
≥3
注:Un——最大工作电压。
表5.4.2-2  信号线路、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性能参数
名称
插入
损耗
≤(dB)
电压
驻波比
响应
时间
≤(ns)
平均功率(W)
特性阻抗
(Ω)
传输速率
(bps)
工作频率
(MHz)
接口型式
数值
0.50
1.3
10
≥1.5倍系统平均功率
应满足系统要求
应满足系统要求
应满足系统要求
应满足系统要求
 
 
 
 
天馈线路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架空天线必须置于直击雷防护区(LPZOB)内。
2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应根据被保护设备的工作频率、平均输出功率、连接器型式及特性阻抗等参数,选用插入损耗及电压驻波比小,适配的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
3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宜安装在收、通信设备的射频出、入端口处。其参数应符合表5.4.2-2规定。
4  具有多付天线的天馈传输系统,每付天线应安装适配的天馈浪涌保护器。当天馈传输系统采用波导管传输时,波导管的金属外壁应与天线架、波导管支撑架及天线反射器作电气连通。并宜在中频信号输入端口处安装适配的中频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其接地端应就近接地。
5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接地端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6mm2的多股绝缘铜导线连接到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同轴电缆的上部、下部及进机房入口前应将金属屏蔽层就近接地。
 
 
程控数字用户交换机线路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程控数字用户交换机及其它通信设备信号线路,应根据总配线架所连接的中继线及用户线性质选用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
2  浪涌保护器对雷电流的响应时间应为纳秒(ns)级,标称放电电流应大于或等于0.5kA,并应满足线路传输速率及带宽要求。
3  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应与配线架接地端相连,配线架的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多股铜线,从配线架接至机房的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配线架及程控用户交换机的金属支架、机柜均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计算机网络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出建筑物的传输线路上浪涌保护器的设置:
1)A级防护系统宜采用2级或3级信号浪涌保护器;
2)B级防护系统宜采用2级信号浪涌保护器;
3)C、D级防护系统宜采用1级或2级信号浪涌保护器。
各级浪涌保护器宜分别安装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及第一防护区(LPZ1)与第二防护区(LPZ2)的交界处。
2 计算机设备的输入/输出端口处,应安装适配的计算机信号浪涌保护器。
3 系统的接地
1)机房内信号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宜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5mm2的多股绝缘铜导线,单点连接至机房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计算机机房的安全保护地、信号工作地、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浪涌保护器接地等均应连接到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
2)当多个计算机系统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宜分别采用M型或Mm组合型等电位连接网络。
 
 
安全防范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置于户外的摄像机信号控制线输出、输入端口应设置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
2  主控机、分控机的信号控制线、通信线、各监控器的报警信号线,宜在线路进出建筑物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装设适配的线路浪涌保护器。
3  系统视频、控制信号线路及供电线路的浪涌保护器,应分别根据视频信号线路、解码控制信号线路及摄像机供电线路的性能参数来选择。 
4 安防系统户外的交流供电线路、视频信号线路、控制信号线路应有金属屏蔽层并穿钢管埋地敷设,屏蔽层及钢管两端应接地,信号线路、供电线路应分开敷设。
5 安防系统的接地应采用共用接地。主机房应设置等电位连接网络,接地线不得形成封闭回路,系统接地干线宜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多股铜芯绝缘导线。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报警主机、联动控制盘、火警广播、对讲通信等系统的信号传输线缆宜在进出建筑物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装设适配的信号浪涌保护器。
2  消防控制中心与本地区或城市“119”报警指挥中心之间联网的进出线路端口应装设适配的信号浪涌保护器。
3  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等电位连接网络,室内所有的机架(壳)、金属线槽、设备保护接地、安全保护接地、浪涌保护器接地端均应就近接至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4  区域报警控制器的金属机架(壳)、金属线槽(或钢管)、电气竖井内的接地干线、接线箱的保护接地端等,应就近接至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5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接地应采用共用接地。接地干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铜芯绝缘线,并宜穿管敷设接至本楼层(或就近)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监控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控系统的各种线路,在建筑物直击雷非防护区(LPZ0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应装设线路适配的浪涌保护器。
2 监控系统中央控制室内,应设等电位连接网络。室内所有设备金属机架(壳)、金属线槽、保护接地和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等均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3  监控系统的接地应采用共用接地,其接地干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6mm2的铜芯绝缘导线,并应穿管敷设接至就近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有线电视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出建筑物的信号传输线,宜在入、出口处装设适配的浪涌保护器。
2 有线电视信号传输线路,宜根据其干线放大器的工作频率范围、接口型式以及是否需要供电电源等要求,选用电压驻波比和插入损耗小的适配的浪涌保护器。
3 进、出前端设备机房的信号传输线,宜装设适配的浪涌保护器。机房内应设置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铜芯绝缘导线并穿金属管,就近接至机房外的等电位连接带。
 
 
 
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信基站的雷电防护宜先进行雷电风险评估及雷电防护分级。
2  基站的天线必须设置于直击雷防护区(LPZOB)内。
3  基站天馈线应从铁塔中心部位引下,同轴电缆在其上部、下部和经走线桥架进入机房前,屏蔽层应就近接地。当铁塔高度大于或等于60m时,同轴电缆金属屏蔽层还应在铁塔中部增加一处接地。
4 通信基站的信号电缆应穿钢管埋地进入机房,并应在入户配线架处安装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电缆内的空线对应做保护接地。站区内严禁布放架空线缆。当采用光缆传输信号时,应符合本规范5.3.2条第4款的规定。
5 基站的电源线路宜埋地引入机房,埋地长度不宜小于50m。电源进线处应安装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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